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10

校直各部门: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师学[2022]12号)、《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湖师[2018]66号)文件,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流程

1.个人填表。各位承担“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表》(附件1报送至设岗单位。

2.单位考核。各设岗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本单位“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研究生进行整体考核,并由岗位负责人将考核意见和结果填写至《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表》。

3.组织报送。设岗单位于520日下午17:00前报送《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表》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交到科技大楼201办公室,联系人:赵晨,联系电话15237605239。)研究生需交齐岗位申请表,中期考核表,岗位考核表方可发放岗位津贴,缺少其中之一,则不发放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511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中期考核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