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扎根基层从教执教,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相关通知精神,我校决定2026年开展“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研究生层次招录工作。
我校根据“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生层次招生专业要求,已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密切相关专业遴选了部分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量计划未执行完毕,现在全校范围开展补充遴选工作。
一、遴选计划
根据计划下达和学校执行情况,补充遴选计划如下:
| 中国语言文学 (语文) |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 物理 |
总数 | 4 | 4 | 6 |
十堰市(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 | 2 | 1 | 1 |
宜昌市(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 | 1 |
|
|
荆州市(公安县、江陵县、石首市、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市) |
|
| 1 |
黄冈市(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 | 1 |
|
|
咸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 |
|
| 1 |
恩施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
| 2 | 3 |
神农架林区 |
| 1 |
|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赴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满6年;
2.湖北师范大学2026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已完成报到注册。
3.录取前专业或录取专业与遴选专业相同相近,或经培养学院考核,确认具备遴选专业基础。
4.符合教师岗位从业身体健康标准;2029年7月前按期取得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入职年龄等符合事业单位进人要求,且毕业前能顺利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遴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遴选专业所在学院线下提交“申请表”(见附件)。相关学院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
学院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文学院 | 曾老师0714-6512690 | 人文楼A座503 |
外国语学院 | 刘老师0714-6522915 | 人文楼B座514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尚老师0714-6576163 | 信息大楼504 |
申请时间:9月23日-9月25日
(二)综合考核
遴选专业所在学院制定考核办法,围绕学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习成绩、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示。
考核时间:9月26日-27日
(三)签订协议
遴选结束后,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与定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拟录取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四、培养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按所在学院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管理,培养学制为3年。
(二)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采取全过程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定向培养协议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五、履约就业
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程序要求,根据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毕业生未按协议时限到岗履约、在岗任教年限未达标(除终止协议情况外)及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严格依照定向培养协议追究履约违约责任,退还在校期间生活补助,补缴已减免学费、住宿费;违约信息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
六、政策保障
学校对照《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21〕3号)要求落实“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免缴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