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培育高水平学术成果,研究生院决定开展 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同时开展2020年、2021年立项创新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
(2)每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老师指导及推荐;
(4)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学术不端行为。
2、立项原则
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项目创新性强,有特色有亮点,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项目评审和材料报送方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该申报书交给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项目指标分配。项目指标依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学生科研成果、学术论坛开展情况等分配,原则上不多于各学院20、21级总人数的10%。
(3)项目遴选评审。4月29日之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指标数遴选申报项目。学院将相关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送至研究生院。
(4)项目立项发文。5月30日之前,送专家组、主管领导评审后发文公布立项建设项目。
二、往年项目结项
1、2020、2021年立项的创新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开展项目结项,项目不能如期结项的,将影响项目负责人及导师今后项目申报。
2、项目结项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结项支撑材料,成果必须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名义获得的。
3、各学院对结项成果进行评判,给出是否结项及结项等级意见,4月29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定,根据学院结项意见、专家组意见,给予经费资助。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