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9-24浏览次数:29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国家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北省首批教师教育共同体建设高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强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被评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17个教学科研单位,建有1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正高143人,副高378人,具有博士学位723人。教师中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北名师6人,省级重点联系专家5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3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8人,二级教授9人,省产业教授10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百人计划2人,省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自然基金杰出青年项目6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7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2027年,学校共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

2027年学校计划招生700余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报考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览表

类别

学习形式

学制

学术型硕士

全日制

3年

专业型硕士

全日制/非全日制

3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简章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中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中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其他要求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湖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不含士兵专项计划人数。2027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学校的实际招生计划而调整。

 (二)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涵盖所有专业,原则上各学院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不超过8人。

 (三)“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研究生层次招生录取以省教育厅等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后,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因学籍学历线上校验未通过等原因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4.学校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①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②接收本校报考湖北理工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中黄石地区考生应提供黄石地区户籍相关材料或黄石地区有效居住证或黄石地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三)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采用电子评卷形式。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规范粘贴自命题科目答卷条形码等操作。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

 (一)学校按相关规定制定《湖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审核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学校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同等学力考生、学科教学(音乐)和音乐专业跨学科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已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一)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申请调剂。

 (二)学校按相关规定制定《湖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审核各学院调剂公告、工作细则,明确相关内容,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住宿费

 根据省物价管理部门、财政厅、教育厅(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除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最终费用按照实际住宿收取)。

 (二)研究生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人事档案未到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湖师学〔2025〕42号)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4000-8000元/人,80%的获评比例。

4.单项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300-500元/项,10%的获评比例。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300-5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7.临时困难补助:就读期间如出现临时困难,可按照学校相应文件要求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单次金额不高于2000元/人。

 以上奖助贷政策以当年学校评定办法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未向学校请假且逾期两周未报到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体检不符合相关要求。

 对在报考、初试、复试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符合学校规定相应条件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最长期限2年。

 (四)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hbnu.edu.cn/)查阅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和复试科目、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信息;或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五)涉及报名、考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7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027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