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次数:10

各位202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使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2026级硕士研究生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一、发放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调取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调档函随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中旬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校,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底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请主管部门发函至学校研招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适当延迟档案寄至时间)。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政EMS寄送,否则一律拒收。

二、定向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报考我校定向就业的2026级研究生,须按学校要求签订《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说明

省内:统一通过湖北党员之家线上转接,转入党组织填写:中共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

省外: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线上转接;线上转接无法顺利办理的,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向:中共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

具体接收支部名称由各学院另行通知新生。新生报到后,由所在接收支部核查党员档案及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正式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四、团组织关系转移说明

2026级研究生可在智慧团建中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应学院的研究生团支部。

具体接收支部名称由各学院通知考生,接收团支部将在新生报到时核查团材料,无误后接收考生团组织关系。

五、户口转移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省内新生需迁移户口者可在报到后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原件至沈家营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省外新生需迁移户口者报到时请携带正式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接收地址一栏填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暂不受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