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培育高水平学术成果,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4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同时开展2022年、2023年立项创新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创新科研”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

     (2)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老师指导及推荐;

     (4)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学术不端行为。

2、立项原则

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项目创新性强,有特色有亮点,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项目评审和材料报送方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书》(一份),该申报书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项目指标分配。项目指标依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学生科研成果、学术论坛开展情况等分配,项目指标分配见附件5

3)项目遴选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指标数遴选申报项目。423日前,学院将相关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送至研究生院。

二、往年项目结题

120222023年立项的创新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开展项目结题,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将影响项目负责人及导师今后项目申报。

2、项目结题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向培养单位提交项目结项支撑材料,成果必须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名义获得的。

3、各学院对结题成果进行评判,给出是否结题及结题等级意见,并于423日前将结题报告书(一份)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定,根据学院结项意见、专家组意见,给予经费资助。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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