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确保“有序返校,安全开学”,根据学校开学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就春季开学研究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提示如下:
一、学生返校时间
按照分批错峰的原则,学生分三批返校报到。第一批次:2月16-17日,因特殊原因提前到校学生,此类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由导师与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审批表见附件);第二批次:2月18-19日,非毕业班学生返校报到;第三批次:2月20日后,毕业班学生及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到校的学生,延期返校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请假申请。
二、学生返校注意事项
(一)科学防疫,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求,开学返校前一周,同学们要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二)安全返校,做好途中个人防护
返校时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保持距离,避免聚集;注意手部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清洁处理;返校途中身体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看护好随身物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谨防泄露个人信息,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做好规划,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同学们入校时需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配合开展身份验证、测体温等工作,发现发热等症状及时需要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报告学院并到校健康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
三、做好学生返校前后的健康监测及信息统计工作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求,学院要细化学生健康台账,学生返校前一周,要求学生要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由学院汇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春季学期返校身体异常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若无请“零报告”(反馈的表格请在2月16日前发至邮箱313183163@qq.com)。
返校后,学院要加强学生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学生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组织学生到校健康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经校健康服务中心分诊符合入站标准的可进入学校健康驿站进行康复治疗。
四、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及信息统计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学生返校前,学院要提前全面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动态掌握学生报到数据,及时与未按时报到学生取得联系并摸清具体情况,在2月16-19日晚上10点前动态在线填写《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数据统计表》(附件3)。
五、开展春季学期开学走访慰问活动
2月19日晚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院领导、导师、辅导员等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假期情况、新学期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调整状态,尽快融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六、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部署学期初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抓好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心理健康、防火防盗等学期初高风险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要提醒导师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的关爱力度,及时了解学生返校后的思想状况,点对点和学生加强沟通联系,切实解决学生“急难愁盼”问题,对于寒假期间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上报学校,并加大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力度;要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2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身体异常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数据统计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