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浏览次数:526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2022年上半年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审条件

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文字复制比<15%),且导师同意送审,否则不能送审。

二、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论文送审工作须在328日—430日之间全部完成:

1)研究生311日—16日,论文检测通过后,经导师同意,按送审稿要求制作论文送审稿。322日前,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连同送审论文一起提交导师审查、签字。

2)研究生导师324日前,将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送审稿、《送审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给本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3)学院研究生秘书326日前,汇总论文送审稿、《送审申请表》,检查送审稿是否符合制作要求,确认无误后将PDF版本送审稿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学院研究生秘书反馈论文送审结果后,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导师和研究生本人(注:只反馈专家意见,不得告知专家姓名等信息),并配合导师督促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形成论文答辩定稿。

5)研究生院2022年上半年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送外校专家双盲评审。研究生院负责在430日前完成所有《论文评阅书》的回收工作,并将送审结果及时通报各教学单位。如有送审不通过的情况,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及抽检暂行办法》(湖师发〔20178号)处理。

三、送审要求

1)所有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均需送审评阅,不送审或送审评议不通过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涉密论文须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3)实施送审。

2送审稿制作要求:格式须符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附件4);根据“双盲”评审需要,送审论文封面和正文中不得有表明导师姓名、本人姓名、学号以及其它能反映本人身份的内容,同时不要包含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致谢词、原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等内容。

3提交至研究生院的学位论文送审稿只需电子稿,不必打印纸质稿。

4)论文送审的专家评阅意见分ABC三档。如全体评阅人意见为A B,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如有一名评阅人意见为C,将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若增聘专家评阅意见仍为C,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如两位评阅专家评阅意见均为C,则直接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5评阅专家认为论文有剽窃、抄袭行为的,一经核实,学位委员会将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予以严肃处理。

6如学位申请人或导师对评阅结论持有异议,认为该学位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并且学位申请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其他资料足以佐证,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复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王老师:0714-6579891

 

研究生院

2022-3-17

 

附件:2022年送审论文汇总表.doc

附件1: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doc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docx

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湖师发〔2017〕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