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专家库人员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
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负责此专项工作的老师于3月11日(周五)之前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领取各学院往年数据,此项内容包含大量个人信息,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确保信息保密,以防专家信息泄露。
2.对于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离岗离职、撤销导师资格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调整出库。填写完成的《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55299615@qq.com,纸质版(纸质版须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3月25日(周五)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4.为了避免返工,影响效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填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14-6574229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