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22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 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119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今年将继续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22届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具体安排如下:

一、311日前,研究生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机检申请表》(见附件1)并送导师签字。导师同意后,及时将论文电子稿和《机检申请表》交给本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二、论文检测以专业为单位集中进行,不受理个人检测。请各院研究生秘书在313日前将本院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机检申请表》汇总,交至研究生院209办公室王老师。

三、检测结果将在317日前反馈,并按照《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及抽检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进行处理:

1)“全文文字复制比”低于15%者:检测通过,论文进入送审环节。

2)“全文文字复制比”在15%至30%之间者:由导师结合检测报告内容重新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做出不必修改可以送审、修改后送审、推迟答辩三者之一的具体处理意见。

3)“全文文字复制比”在30%至50%之间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及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做出不必修改可以送审、修改后送审或推迟答辩三者之一的具体处理意见。

4)“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50%者,原则上应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做较大修改,推迟半年或者一年重新申请检测。

5)对于“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15%,但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不必修改可以送审”的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论文送审时可将检测稿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一并送审;对于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修改后送审”的学位论文,作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并319日前申请复检,复检通过,方能进入送审环节;对于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推迟答辩”的学位论文,作者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较大修改,推迟半年或者一年重新申请检测。

四、送检论文格式应为可提取文字的doc,docx,txt,pdf文件;文件名统一按“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例如:范正雨_05010309017_现代汉语解说句群的篇章语法学研究)格式和命名不合格的论文拒收。

根据2022年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将在319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再接受任何论文检测。今年论文工作时间紧迫,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达给相关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协助做好论文检测工作。

 

研究生院

2022-2-28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机检申请表》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及抽检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机检申请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及抽检管理暂行办法(节选).docx